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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检查组到我院检查指导工作
日期:2018/11/30 来源: 浏览次数:

为切实保障校园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综治委治安工作要求和我省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际,11月29日上午,省综治委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检查组到我院检查工作,专家组由茅台学院副院长许厚强带队,我院党委书记黄亚励,院长、党委副书记李俊华及相关工作主要负责人陪同。

汇报会上,李俊华院长从学院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和责任制、安全思想教育活动、学院治安防控设施体系、校园内外隐患排查整改机制等多个方面汇报了我院2018年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总体情况。

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检查报告会

我院黄亚励书记主持会议

我院李俊华院长在会上进行汇报

省综治委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检查组专家

随后,检查组专家根据《2018年贵州省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评价实施细则》及学院实际,从安全稳定案事件、安全法治教育、安全管理创新和平安校园建设、安全防控体系、打击涉校违法犯罪、组织保障工作六大重点方向对我院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相关制度、文件、资料、台账等进行查阅并实地走访我院学生公寓、食堂、教学楼、监控室、实训中心、学生素养基地等多个重点区域,对学院安全文明的相关设施设备、宣传教育标识等进行检查指导。

专家组检查学生公寓消防设备

专家组在重点教学区域人体生命科学馆检查

专家组在我院监控中心检查

专家组成员查阅相关工作资料

专家组在最后的总结会上对我院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覆盖涉及面广、设施设备完善、防控体系健全、思想教育到位、资料台账详细等给予了肯定,并提出两点整改建议:一是将安全教育纳入学分并制定在学生培养方案,进一步增加学校、教师和学生对安全教育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二是完善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计划和年度总结,将安全工作中的计划部署、实施过程、成果成效与缺陷不足进行全面梳理总结,从而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机制、进一步加强相关工作落实成效。

专家组在总结会上提出整改建议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继续坚持“安全无小事、学校无小事、学生无小事”的理念,遵循“预防为主、依法管理、各负其责、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安全工作主线不断健全人防、技防、物防体系,进一步加强学院治安综合治理,保障学院师生工作和生活的顺利进行。

专家组与我院教职工在学生素养基地合影